張國棟博客

四月 6, 2012

讀書之難易甘苦

Filed under: 其他 Miscellaneous — 張國棟 @ 6: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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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網上讀到唐君毅先生的《說讀書之難與易》(參考)。該文分十節,讓我節錄第一和第十節:

(一) 書易讀,亦難讀。易則甘,難則苦。歷甘苦,能讀書。太平之世讀書,易;馬亂兵荒年,亦能讀書,難。靜穆的鄉村讀書,易;在城市鬧中取靜,亦能讀書,難。明 窗淨几讀書,易;敗屋茅棚亦能讀書,難。于教室,圖書館讀書,易;于車上,船上,旅途中,亦能讀書背書,難。閑時讀書,易;忙時放下事立刻能讀書,難。

……

(十)書易讀,亦難讀。說難說易都容易,各人甘苦各人知。

我對讀書的易難沒有甚麼異議,但想加個補充。略讀此文後,我在想,談讀書之甘苦豈不更能觸及讀者的興趣和心靈?例如讀懂了難讀的書會帶來滿足,這個滿足的渴慕會令讀者有意欲讀難讀的書,而不是彷彿價 值中立地純粹為了挑戰難度而去讀難讀的書。畢竟,區分了甚麼是難,甚麼是易,對於我們應該讀,並沒有很直接的關係,但以甘苦(或滿足)作為焦點,則有理想和渴慕作為 動機。正如 J. S. Mill 所說:”It is better to be a human being dissatisfied than a pig satisfied; better to be Socrates dissatisfied than a fool satisfied.”

但其實文中已經有提及甘苦,就是上引的幾句。只不過,細看一下,卻有點不滿意。因為這幾句似乎只是簡化地暗示難就是苦、易就是甘,失卻了苦盡甘來的 那種甘甜。作者在最後一句「說難說易都容易,各人甘苦各人知」似是遙指這點,但究竟仍太遙遠。

二月 17, 2012

人文學者的道路

Filed under: 其他 Miscellaneous,哲學 Philosophy — 張國棟 @ 3:13 am

在這個競爭劇烈的學界裡,人文學科的博士畢業後很快就會被分類。且談我所認識的哲學界,哲學教授仍是十大或二十大好工,然而,那只是指一些規模不錯的學校裡的哲學教授。其他的,只是做到一隻狗似的。

我剛在翻譯一本書,書裡作者鳴謝很多基金資助,令他有減輕教務,以致有時間和心力進行寫作,又有基金支持,招來幾個學者來做研討小組,又可以被邀請到各地 大學演講,刺激思想等等。平日多讀書的朋友其實都應該有留意到,很多學者都會寫這樣的鳴謝。(但這樣做的還是以西方學者為主,可能他們比較大方。)

這些其實是頗奢侈的。活在這種生活裡,自然才思顯得特別靈敏,越鑽越深。然而,大部份博士畢業後找到的工作都不是這一類(又或者,他們未必找到工作)。例 如他們每個學期要教三至五科,密麻麻的時間表幾乎追得上香港中學老師的時間表。哲學科又特別多批改。以我膚淺見聞,這類工作下的博士必須要煉成鐵石心腸, 不理會學生,動輒給抄襲的學生不合格,平日的功課很少寫作成份等等,並且每天大清早回辦公室對著幾十本書和幾百幾千頁的論文影印本,才有可能寫得出一本 書。而這類書的水平質素,雖仍會偶有佳作,但相比起那些千錘百煉而成的書,自然難以匹配。

這其實與人們說社會教育不平等差不多。富家子弟與窮家小子在起跑線和往後一直的資源供應皆有天淵之別。在美國,好些學府沒有要求教員有很多出版,或只是簡 單出版少許便可,這就讓他們好好地做一個教師,作育英才。換言之,只要你能放得低研究心志(不論是為了求知抑或求名),其實也可以平平淡淡地幹活下去的。 只可惜,聞說在香港卻沒有這回事。

(有興趣朋友可到這裡討論。)

十月 18, 2011

龍樹中論1.1的翻譯

Filed under: 其他 Miscellaneous — 張國棟 @ 3:02 pm

教學裡要花幾堂略讀少許龍樹《中論》。這不是我熟悉的,但只講少許,勉強當是教學相長。備課時才發現, Garfield 譯本裡不見了中文譯本那個「因此」的概念。但由於中譯也未必最貼近原文,我不肯定誰比較正確。吳汝鈞教授的《龍樹中論的哲學解讀》按中譯來解釋1.1,以 致本來打算偷懶直接採用他觀點、但要用英譯本教書的我,還是要花點工夫來整理。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留意這裡有「是故」。使這四句變為一個論證,這也是吳教授的見解,他認為這裡有很多否定句,但都是用來舉證「無生」。

Neither from itself nor from another,
Nor from both,
Nor without a cause,
Does anything whatever, anywhere arise.

留意這裡卻沒有 therefore 之類的意思。

對比 1970 年的 Inada 英譯,那裡也是沒有 therefore 之類的意思。(那裡有原文並排而出,好像比較貼近原文似的,但嚴格來說,我還是不能確定。)

At nowhere and at no time can entities ever exist by originating out of themselves, from others, from both (self-other), or from the lack of causes.

十月 10, 2011

「睇死你」

「睇死你」
張國棟

在香港有「睇死你」一個講法,其大意是,判定(睇)和深信別人的品格準是如此,認為那人死性不改(死),而那品格通常都是負面的,因此遲早會碰釘和 闖禍。例如,有人會說:「我早就『睇死』他是個優柔寡斷[按:文章刊登後才發現這錯處,應為「膽小怕事」]的人。看!現在有少少變動他就想退出了。」作為一個多受西方教育的人,我總是想不通為甚麼我認識的 很多香港人──和香港教會裡的人──那麼愛「睇死」別人,並且還要引以為榮地到處分享自己這些「睇死」別人的意見──即使這與搬弄是非無異。

一.憑甚麼「睇死」別人?

正如前文〈友誼為何物〉 曾指出,當代社會流動性太大,一個人往往沒有空用十年八年的時間近距離地認識一個別人。即使您在網上每星期都「見到」某人,您對他的認識還是九牛一毛。那 麼,我們有理由懷疑那個「睇死」的根據是否足夠。想到這些,一個稍為有理性、會反省和有正義感的人都應該會卻步,反問自己憑甚麼「睇死」別人,因為受害者 往往會被排擠和失去發揮機會。

上述道理很簡單的吧,弄得深奧也可以。例如人類認知心理有一個普遍缺憾,叫做確認偏差(confirmation bias )。例如(今次來個正面的例子),一旦我認定你這位同學是聰明人,你就是聰明人,當我看到你快捷地完成習作,我會樂見自己看法得到了證據支持,向自己和別 人宣佈你真是聰明。然而,當我看到你某次一籌莫展,我會訴諸環境因素來解釋掉,例如我會幻像你可能那天精神不好,或老師出題有誤導、你解決不了也是情有可 原等。這個普遍的認知心理偏差令人把頑固信念誤以為理性判斷,若那頑固信念是負面的,就是「睇死」別人。如何避免自己自然地進入了這種思維呢?您可需要深 厚的自我反省和鞭策能力,若沒有,便多點提出來請教不同的人,包括經常批評你的人。多人思量後仍然得出相似判斷,那個「睇死」可能才沒有甚麼確認偏差。

若問「你憑甚麼『睇死』人?你很熟悉他整個人的性格和生平嗎?」,十居其九我們是答不出來的。那些只是頑固信念使然,當想法鐵定了,很容易就會 進入「加鹽加醋」的地步,即幼稚地幻想自己測透了對方每一事背後心裡在想甚麼,儘管自己掌握的資料少得可憐。又因為確信自己看得很準,於是毫不介意到處分 享,整個情況徹頭徹尾地就是搬弄是非,令受害人永不超生,到處被人白眼。

雖然上面說了一些認知心理學對「睇死」人的看法,又提到多受西方教育的我很難接受人們動輒「睇死」人,但這不表示凡有博士學位或凡矢志追求學問 的人皆不會「睇死」人。在某類特別強調革命性洞見多於辯證的思潮裡,「睇死」人可謂普遍定律。這類學問要求修習者語不驚人死不休,必須獨排眾議,加上他們 (自以為)熟讀別人的思想,於是傾向斷定別人的拙劣思想早就被他們摸透了,對方任何說話只會在既定詮釋框架過濾。在這氛圍下,如果當事人的性情本來就帶有 點狂狷,便會一拍即合。如此,博士學位非但沒有保證當事人公平和小心,他們對別人的「睇死」倒會更加義無反顧和「加鹽加醋」,因他們已當了自己是法官。

二.教會裡也多有「睇死」別人

除了第一節的常識理由外,在基督徒群體裡,我們有更多理由拒絕這個自以為能夠洞悉別人的自信。因為基督教相信人性軟弱,人不應自以為可以判斷一 切;對人蓋棺定論,應是神的工作。再者,耶穌教導不要論斷人(路六,一般來說,人們對「論斷」的解釋跟我這裡的「睇死」十分接近)。使徒保羅正是這樣想, 即使他在一些人事糾紛之中有所堅持,他還認為自己可能有錯,因此願意聽候神的最後判決:「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

既然有這麼多聖經明文批評,為何「睇死」人仍然在教會裡流行,甚至有些傳道人或教會領袖極好此道?在回答這問題前,讓我舉些例子來深化一下。例 如,有信徒會因為你表達過少許疑惑,認為你信心不足,就急急把你分類為「有問題人士」,日後你做甚麼,他們都會特別傾向用有色眼鏡來看你。無獨有偶,近日 剛好有一美國福音派教會的調查顯示,年青人不願意返教會的其中一個原因正是他們感到教會不容許他們提出疑惑(參考)。

當一個很率直的人信了主,在教會裡生活,漸漸活得合符教會的期望,身邊的人會對他看得很正面,對他的性格或意見也能包容。然而,一旦他「行差踏 錯」,例如跟一個未信主的人來往甚密,後來還拍起拖來,他遭受的待遇會一百八十度轉變。留意,我不是說人們批評他不應該與未信者拍拖這點,這點雖然是我有 保留的,但在本例子我要點出的是人們在別的事上對他出現無根據的轉變。從前他說話坦率時,人們會會稱讚他忠直,會想想 聖靈藉他有甚麼提醒;現在坦率直說,人們會挑剔他態度不夠友善,或督責他不懂做人處世。當人們開始「睇死」他,並且「加鹽加醋」,就會不介意在自己不知的 事情上幻想他會怎樣碰壁。例如,即使他們不知道他在工作上的困難,一見到他被解雇,就會猜疑一定是他不懂做人處世,得罪了同事和上司,或被神懲治了。說回 他那段與未信朋友的感情,無論那是多麼真實和大家付出了多麼大,只要他有半點不順利,例如他分享在拍拖時的不愉快經歷,人們第一個反應都是把問題全都推在 他與未信人拍拖這一點上。其實幾乎任何情侶──包括最敬虔的信徒──都會有鬧不和的日子吧!

舉個真實例子:昔日某傳道人因政治立場不同而被逼自動辭職,我聽過有一位傳道人把那被逼退的人講成整個人格都有問題,又指罵他思維能力低但卻不 自量力。但其實那批評者根本不認識那被批評的,一切只是道聽塗說。他只不過是「睇死」了對方後,就一股惱兒把所有最差最壞的罪名都加在對方身上,幻想對方 準是如此如此,「加鹽加醋」,唯恐天下不亂。傳道人對自己的同行的不愉快事件可以有如此不留情面的評價,並且不介意在別人面前「睇死」另一位立志全時間事 奉的主內弟兄,實在教人目瞪口呆。

三.信仰裡的盼望和寬容去了哪裡?

但始終教人莫名其妙的是,為甚麼基督徒也那麼愛「睇死」人。聖經明明地禁止論斷人,保羅身體力行地在堅持己見之同時願意承認可能有錯,而整個基督教均主張人有罪性。那麼,信徒──包括傳道人──豈不要不斷自省和懺悔,免得落在「睇死」人的罪裡?

我暫時想到可有四個原因。一,教會很多時要求有即時和簡便的答案,尤其是善惡因果的幼稚思想,所以人們急急地就要對某人或某事作個判斷。二,教 會生活也有點功利,人人都要想自己和別人有甚麼恩賜,適合做甚麼事奉;而要回答這些問題,就需要先把自己和別人定性。三,華人教會文化還是無法擺脫心底裡 對非基督教的中國式君子聖人思想的趨慕,中國式的聖人常被描述為一個洞悉天下事的智者,也許今天以教內學者或矢志追求學問的文化人自居的人,也不自覺地自 以為是聖人智者,要為萬世開太平,判別人世間一切事。雖然這是一個很不符合基督教的思想,但似乎卻流行著。這一點,與香港教會流行的那個「先知」情操一脈 相承,當某人自以為要力排眾議地做個上帝真理的勇士,以改革教會,心底裡可能正有這種聖人夢。四,有些人因為接受了某套有政治含意的意識形態(例如右 傾),便會對敵對意識形態裡的人批評得極不留情面,任何標籤盡都拿出來,還要聲稱自己很理性和公平。正如上文所提及的那位批評另一傳道人的人,正是十分活 躍地支持某個教內社關運動,而被批評者卻走進了敵對意識形態,無怪乎他即使無足夠資料也要把對方罵到一無是處,幻想出對方尚有更多缺憾。

四.可以怎樣?

我的回應很簡單,請問信仰裡的盼望和寬容去了哪裡?林前十三章說: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滿口仁義道德並且愛心爆棚 的您若真的愛您的弟兄姊妹,就要對他們有包容、盼望,就如保羅深信神復活的大能可以令每一個信徒的生命質素有所改變。我們(包括那些傳道人和學人)豈不經 常教導別人說,大家都是主內一家的嗎?那麼,這些競爭、標籤、「睇死」、「加鹽加醋」等,豈不應該被視為一種惡嗎?再者,這些意見分歧往往不足為生命攸關 的猶如神學異端的嚴重錯誤,各位何不對對方多點寬容?何不嘗試多點解怨?請勿忘記,不解怨在聖經也是罪來的(提後三)。

  (本文得一友人評閱,謹此致謝。)

 

九月 23, 2011

回應《時代論壇》一讀者關於容永祺挺唐疑團

在《時代論壇》那邊容永祺先生回應了報章說他有感召挺唐的事。我與網友討論裡碰上一個問題,由於需要花很長篇幅方能說清,所以我把回應文章貼在這裡。本博客讀者大可略過不理,但您若有興趣,請留意,我無暇在下文交代前因,您要自行到《時代論壇》那邊看看不同文章說了甚麼話,好讓您明白我在回應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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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 Lam 君的回應。

首先,按字義,您之前並沒有任何欣賞鄒陳二文之意,或許您心裡有這樣想,但事實是您沒有表達過。現在才補上,遲了一點。

而我對您的回應,豈不正是關於審慎?您若認為他們不審慎,比較有說服力的做法是指明他們有哪句說話錯了吧,但你那次沒有說,在今次的回應仍然沒有做。那麼,讀者只能理解您早就一口咬定,並認為毋須解釋。為何毋須解釋?是否因為您認為人人必能看出,過份簡單,無謂一提?即使您不同意這是缺乏審慎,我恐怕讀者未必真的看出,那麼您豈不失去了說理的成份?(說到審慎,請留意我也沒有暗示他們行文十分審慎,有關這點,請看下文。)

由於您說我用了「感召」一詞而指我失實,容我大膽臆測,您所謂的不審慎原來只不過是鄒陳二文有用「感召」一詞。若然如此,我恐怕您對事件理解不當,因此也對我回應理解不當。理由如下:

按容君在這篇文章裡用的字眼,容君承認他在特首問題上有「尋求」神的「指引」,他不稱之為「感召」,但稱之為「指引」。然而,指出這樣一個 verbal difference ,有甚麼神奇作用呢?若我告訴你,我買了一部 Toshiba 製造的notebook ,你轉述某甲說我買了一部 Toshiba 製造的laptop ,我可以批評你誤導某甲嗎?不可,因為若兩詞所指涉的是同一事件或物件,在這情況下是不可能構成誤導的。

由此可見,問題關鍵並非「感召」二字,假設記者沒有用「感召」二字,卻用了「指引」二字,問題仍然會存在,屆時容君可能要說,他不滿記者用了「指引」二字,那不是他有講過的云云。其實問題的關鍵是,人們讀那段報導時,想了一些容君認為是不合乎事實的情況出來。那個他認為是不合乎事實的情況是甚麼呢,大概就是「容君奉上帝之名,欽點唐英年,絕不會錯,有如昔日舊約撒母耳膏立大衛王」(這一句是我綜合他的不滿和我在網上看到眾多批評者的理解而成的,細節當然可以修改,但大意確實如此)。假如「感召」和「指引」在那處境下都會令人想到「容君奉上帝之名,欽點唐英年,絕不會錯,有如昔日舊約撒母耳膏立大衛王」,煞有介事地不滿記者用了「感召」二字,就是捉錯用神。

好了,跟容君(和Lam 君)上了一課寫作中的邏輯分析後,讓我們不再談容君理據如何舖陳欠佳,返回正題。上面說,那兩個字所指涉的事件才是關鍵。那麼,我們要看的是事實,而不是用詞。事實是怎樣的呢?容君認為,他獲得的「指引」只是個人的,並且他在訪問裡表示神給他的這個「指引」並無保證唐英年一定會成為特首,他有可能搞錯神的心意。由於他獲得的「指引」是這樣的事實,而不是「容君奉上帝之名,欽點唐英年,絕不會錯,有如昔日舊約撒母耳膏立大衛王」,所以記者報導才是失實。

回到鄒陳二文,因此,假如鄒陳二文有預設了「容君奉上帝之名,欽點唐英年,絕不會錯,有如昔日舊約撒母耳膏立大衛王」為事實,在這一點上他們就是不審慎。若他們沒有預設了「容君奉上帝之名,欽點唐英年,絕不會錯,有如昔日舊約撒母耳膏立大衛王」為事實,在這一點上就沒有不審慎。這裡跟鄒文或陳文裡有沒有用「感召」二字,完完全全是無關係的。同理,當我沒有預設了「容君奉上帝之名,欽點唐英年,絕不會錯,有如昔日舊約撒母耳膏立大衛王」為事實,我稱之為「感召」,並無不妥。若您真的那麼想不通,我要改做「指引」也絕對無問題,因為正如我上面說,若兩詞所指的事實相同,如此更換並不會構成任何觀點立場上的改變。

至於鄒陳二文有沒有視「容君奉上帝之名,欽點唐英年,絕不會錯,有如昔日舊約撒母耳膏立大衛王」為事實呢?隱約好像是有的,但這個他們未必認同,由於我回答 Lam 君一條小問題都用上近千五字和很多時間,請恕我不去細究鄒陳二文了(加上這似乎並不是重要的問題)。至於我說我已投稿但未面世的那文章,我並沒有視「容君奉上帝之名,欽點唐英年,絕不會錯,有如昔日舊約撒母耳膏立大衛王」為事實,因此即使我有用「感召」二字,也沒有問題。事實上,我好像沒有用「感召」,反稱為「領受」,那麼,即使 Lam 君讀不明我這裡的解釋,也不會誤會我了。

最後,我須指出,本文只是在解決 Lam 君對用詞及其背後邏輯的嚴重錯誤,由於解釋需時,我已沒有餘暇做最應該做的事──對容君文章作出質疑和回應(除了批評他把焦點錯放在用詞之外)。這些工夫恐怕要留給其他朋友做了。愚以為,若要回應容文,甚至是回應這整個事件,焦點應該放在兩方面。一,一個有影響力的人在公開自己個人領受時,是否要謹慎一點呢?二,容君提到他希望下屆特首會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在訪問裡他很小心地沒有表示唐英年已經符合這三項條件,但他卻有說唐英年和梁振英均為合適人選。他可如何解說呢?換言之,這裡是有一些客觀事實和標準可言的,各位直接談這些客觀事實和標準,或許會比討論誰有指引支持甚麼,較有價值。

九月 18, 2011

校園隨筆

Filed under: 其他 Miscellaneous,哲學 Philosophy — 張國棟 @ 12:18 am

老師回應了我博士論文新的一章,他思考十分深入和精密,令我獲益良多。由於他不愛誇讚或痛斥,只是具體地提出一些疑問或指出有缺憾,所以有點難捉摸究竟他對拙作的整體評價。但看來應該他是覺得可以接受的,只需繼續修改。

來到這最後階段,我有點開始不捨得有這樣的指導。當然,日後還可以有聯絡的,但不便要求別人看得那麼仔細和用心。

這也令我反省到,一些取了博士學位多年、但不積極做研究的人,雖然已貴為博士,又或是某某大學的教授,若沒有來自同行的仔細和猛烈的批評,其實思考粗疏了也不出奇。

無知的人以為我等學者尚辯,盲目追求理性,彷彿到處找別人的錯處,彷彿不可一世。但他們想不到,原來這是一個很好的鍛鍊,原來進行這類活動的人,可以是很謙厚地不恥下問,只求共同努力找出新知識和理念。

可惜的是,中國人、香港人,即使取了博士學位,體會到這個求學之道的人還是很少。他們還是會因為你批評他們而不高興,或要擺架子來掩飾。

我寧願日後我仍然沒有粉絲,仍然沒有地盤,不靠名銜也不靠架子地仍然終日只靠自己一把口,跟大大小小的批評者激辯,為求互相啟發和學習。而我還肯批評人,那只是因為我尊重他們,相信與他們對話能增進大家的知識(廣東話:其實係我睇得起你)。

九月 6, 2011

教學隨筆:討論 Albert Carr

Filed under: 其他 Miscellaneous,商業倫理 Business Ethics — 張國棟 @ 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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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書有少許成功感。事緣今天商業倫理課是讀經典的 Albert Carr 的文章,Is Business Bluffing Ethical? 他 認為商業就是 bluffing ethical 的了,大家只要沒有違法,可以騙詐的都可隨便騙詐,可以隱瞞的都可隨便隱瞞,即使聲稱公司要有道德,也只不過是討好政府和社會而已,背後還是想打好形像來 繼續賺錢。Carr 又認為,這些與個人私德無關,在私生活裡,你仍可以做一個極有愛心和誠實的人,好好對待你的家人和朋友。

這是一個挺有力的觀點,或至少,在大部份商科學生來說,這是他們早就接受的觀點,難以易轉。(無意暗示我完全反對,但這不是今次要談的課題。其實我認為其中涉及很多討論,可能要為文千字來探討。)

但今天我設計了一個個案習作,略為成功地令他們感受到這觀點的缺憾。

個案1a:你要買電腦開學,但售貨員卻用一些近乎說謊的誇張言辭縱容你買較貴的型號,假如你在決定前發現他原來是誇張言辭的,你還會不會買?

個案1b:如果你是那售貨員,面對一位陌生人,你會那樣做嗎?如果你的表妹來買電腦,你會那樣做嗎?兩者若有分別,為甚麼?

個案2a:在你求職時,你會否在一些可能不太重要的事上隱瞞事實或誇大?例如你還未精通 MS Office ,未取得證書,但你卻說沒有問題,你一定懂得用。

個案2b:換著你是那僱主,你請了那人,但在試用期間,你發現原來他在求職時有這樣隱瞞,你會否不給他工作下去呢?

問題3 :在你的工作經驗裡,有沒有一些事例是公司裡人們要互相信任,才能令公司運作自如,提高生產力和賺錢能力?(這問題呼應著一篇反駁 Carr 的文章。)

1a 的主角不再是老闆或經理,於是主角立刻由 Carr 筆下的既得利益者變成受害者,這幫助學生想想,日後他們站在得益那方時,會否仍然願意這樣做。

1b 質疑所謂公德和私德的界線應該怎樣區分,和是否可以輕易地割裂。

2b 提問,你偏向認為只要那人能辦妥事情,撒半點謊並無不妥,抑或認為那人既然會向你隱瞞那些事,也會日後隱瞞別的事,因此還是不想留他?

我要求他們首先自行回答,不要跟別人談(因為不想他們自覺有壓力),然後小組分享討論,然後由組長報告。報告時,我便來個全班(一百多人)的討論。

結果,原來他們中間有頗多人願意選擇誠誠實實地售賣電腦,並認為一個不太誠實的員工並不會對公司有好處。也有人認為某程度的互相信任十分重要。當然,也有 人持相反意見,甚至有人提到,他有朋友在某投資銀行求職時,對方給他一個困難處境,要看他的反應,而那處境擺明是要他欺騙的,只是想看看他騙得有多麼高明 和沒有違法。我沒有給他們甚麼可以或不可以,只是促使他們思考,究竟他們自己想怎樣做,和明白不同做法背後的理由和後果,讓他們日後自行判斷。

最後,我只須用十分鐘簡略重溫兩文重點,和提出幾個可以更深入一點地反省的問題。那就完成了一課。

除了幫助他們反思 Carr 的觀點外,這一課,我不用 lecture ,他們自然開心。並且,看來他們很投入那些討論,不覺得被逼上商業倫理課,被逼要接受別人加諸他們身上的倫理要求。如此,可算是頗成功的一次教學經驗!

八月 30, 2011

八月 12, 2011

哲思破格專欄文章:友誼為何物?

Filed under: 香港教會 Hong Kong Church Community,其他 Miscellaneous — 張國棟 @ 4: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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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真証傳播網站

 

友誼為何物?

我對「友誼」的看法可能比較老套,我常認為,沒有怎樣在生活上同甘共苦和因此產生關懷的關係,其實未必算得上為友誼,這裡不須一刀切的,同甘共苦越多越深入、時間涵蓋越久、以及沒有斷斷續續,友誼自然會深厚多一點。這似乎只是常識,但很多人卻遺忘了。為甚麼會遺忘?因為「朋友」是一個常被濫用的詞語,我們在面書往往有幾十個甚至幾百個「朋友」。深層一點說,在這個年頭,人們不自覺地投放很少時間在別人身上,視之為正常。且讓我們從工作說起:

一,新社會生活方式帶來的衝擊

研究工作的社會學者 Sennett 曾悲嘆當代的工作轉型,以致人們往往在一生裡多次轉換行業和不斷轉換同一行業內的工作,強烈地感到人生很迷失,並且無法在工作建立自己的品格。且慢,品格?工作與品格有何關係?按 Sennett 分析,在一、二百年前的西方社會,由於有韋伯所指出的新教工作倫理(十分簡略地說,人以勤奮工作為榮耀神的重要途徑),即使這宗教意味漸漸失去,即使這工作倫理未必能與舊式經濟模式下的經濟掛帥的目標兼容,人們仍然有意無意地認為,工作可以鍛鍊一個人的毅力、誠信、忠心、負責任等品格。然而,當代經濟模式並不鼓勵人們長期地做同一個行業裡的同一份職業,漸改為要求適應力強、應變能力高,長期死守一份工作甚至會被視為不懂變通。如此,人們便無法藉著長期地專注於一個行業、一項工作,塑造出毅力、誠信、忠心、負責任等品格,甚至連照料家庭也變得困難。

二,短促流動的人際關係

我頗同意這觀察,但我欲補充一點 Sennett 沒有(也不必)提及的──這生活方式的轉變亦令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變得短促。因為要轉工,工作場所結識的朋友自然難以再維繫,但我們也不要忽視,因為要轉工,很多人也要為此搬家,所以工作以外的人際交往也會因此難以持續。除現實機會減少外,建立較長久交往關係的意欲也減低。畢竟,誰知道你和我明年身在何方?這個現象在地少人多的香港可能不很嚴重(但並非不存在),在幅原較大的國家裡,或在國際化的職業裡(例如跨國企業裡的行政人員、新聞從業員、學者等),卻是十分嚴重和真實的。若沒弄錯,另一社會學家 Zygmunt Bauman ,正正提出過這樣一個觀察,在他所形容為液態現代性( liquid modernity )社會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流動性也很大(他有一書名為 Liquid Love)。

那些曾經活在舊生活方式下的人會覺得這些轉變很巨大。然而,較年輕的一輩沒有怎樣經歷過舊生活方式,他們會認為這只是常態,也就是說,他們會認為人與人之間只有短促交往是常態。如此,若他們仍認為這世界上還有「友誼」這回事,他們必須把友誼理解為不須要長時期的同甘共苦,另建構一個很不同的概念。這就解釋了我起初說的,我對友誼的看法可能已不流行。

三,教會裡的友誼又如何?

信徒讀者或心裡想,幸好在教會裡我們有真友誼。我可以同意信徒相處略為多點真誠,但卻仍有保留。首先,由於上述的生活方式轉變令人們經常搬家,轉教會次數自然大大增加了。如此,教會裡的交往也會無法倖免,被逼變得短促和表面化。另外,更重要的是,我認為今天很多教會裡的友誼往往被一種志同道合式的淡薄友誼所「污染」。相信我這樣的描述令很多信徒讀者目瞪口呆──但同時會令一些離教朋友拍案叫絕。請容我解釋。

首先,請各位幻想一個戰亂年代,人們要為國家犧牲,要去打仗,要反對某國的侵略,因此排擠某國人民。在這大時代裡,試想想以下三個處境。愛國的您本來正在跟敵國某人談戀愛,您面臨很大的取捨抉擇;留意,我不是說您被逼要表現得愛國(那是另一類抉擇,與本文主題無關),而是您本人真心愛國。又或者,您跟本國某人在談戀愛,但為了國家大義,您可能要拋棄兒女私情,憤然從軍,由於回鄉之日無期,唯有請求情人無謂浪費人生苦苦相候。又或者,正與烈士們並肩作戰、出生入死的您,對軍隊高層的決定出現意見不合,或您得悉愛人病重,想離開戰線,歸隊無期,您的同志要重新評估究竟您算不算是一個朋友或同志。

以上處境,不僅出現於戰亂時代裡的家國情結,也出現於很多使命感強烈和使命觀狹窄的教會。畢竟,對某些信徒和教會來說,信徒在世只有一個任務,就是傳福音(潮一點的會說是傳一個同時追求社會公義的福音),而這偉大任務比保家衛國或擴展國度更加重大。那麼,愛情和友誼很容易被視為次要的。甚至,有時會被視作手段而非目的,例如,新朋友來到,人人跟他做朋友,向他傳福音,他最後不想相信,也不想再返教會,人們有意無意地會終止那段友誼。

我無意說凡使命感強烈和使命觀狹窄的教會和信徒都會這樣輕忽友誼,然而,這卻是很容易出現的。在心理上,我們無法兼顧一切,既然某一項是偉大的,而它卻又足以花掉我們一生,那麼即使認知上我們認為其他的也有價值,但仍然要擱置。這個「認知上」也要商榷。聖經或基督教神學的確很少談友誼,來來去去,只有大衛與約拿單的故事,和耶穌以「人為朋友捨命」來形容自己的大愛,反觀,在舊約裡,人們團結在一起(solidarity)往往都被描述為人們集體抗拒耶和華的先兆。如此,在大使命(不管是潮或不潮的版本)的鮮明指令下,友誼的重要性彷彿不存在。這已不是有沒有心力的問題,而是根本不重要,友誼是可被犧牲的價值。如此,就像上述戰亂時代裡的處境,在某些十分強調目標或使命的教會,人們總要面對一些抉擇:一個對這使命沒興趣的人,還算是有足夠相同興趣可讓我們交往下去嗎?我為甚麼要為友誼犧牲我在教會事奉的時間和心力?在教會意見分歧時,我怎可以為求保存友誼而放棄(我心目中的)教會利益?這豈不是手扶著黎向後看?諸如此類。這就是我上面說的「志同道合式的淡薄友誼」,這樣看友誼的人對友誼賦予極低低層次的價值,認為隨時可犧牲友誼,更甚者,友誼可變成手段而已。

四,使命與友誼

事實上,不幸地我在教會裡見識過很多這種為了使命而輕忽友誼的事件,人們可以做出種種理應不會做在朋友身上的事,而他們唯一(且充足)的理由正是他們有偉大的使命。這個使命,總義是傳福音,但也衍生以下種種要求:要投放時間大量精力和熱誠在教會、「不可停止聚會」、要爭取社會公義、信仰要純正或口徑要統一等等。前兩類應該很容易明白,在使命感強的教會裡,一個循規蹈舉的基督徒(例如他有靈修、祈禱、返教會、奉獻,查經時與組長意見相合等),在不明文的教會文化裡,是享有較高地位的。可惜的是,人們有時候會把這個視作友誼的基礎,若您沒有再符合那些要求,您的地位下降,您獲得的友誼也會突然少了的。

至於爭取社會公義,這本身正是一種社會運動,於是就跟政治運動相若(這適用於左中右立場的運動),要敵我分明地對立,驅使人們表態。甚至,即使不是敵人,若您沒有或不再並肩作戰,他們也很難繼續當您是朋友。即使奉行「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仍然對建立友誼沒有幫助,因為友誼的價值可在利益指導下被犧牲掉。

至於信仰純正或統一口徑,又可稱作道統心理,在華人教會特別強烈,在西方教會倒顯得比較寬容,因他們見慣基督教內有不同領受和表達。包括教牧和神學教授在內的不少基督徒,道統心態特別強烈,他們認為某一套很明確特定的思想,才是真基督教,於是他們很難接受有同道(包括教牧和神學教授等)偏離了其中幾個項目。相熟的可能會約出來作出最後規勸,不相熟的疏遠便罷,從此各行各路。這些人為了面子,通常都會否認他們不再當對方是朋友,他們多會推說這是「道不同不相為謀,他要追求他的領受,我不攔阻便是了」,但當事人不難發現,那些監察、督責、評估、疏遠等行動背後,並非「道不同不相為謀,我們尊重各人有不同領受」那麼簡單,而是廣東話所謂的「連朋友都無得做」。

若有讀者還是不認同,容我重覆一個我的常用例子:在教會裡雖然有博士學位、在大學教書、並且願意多發表意見的人為數不少,但只有某幾個才會被稱為「基督徒學者」,彷彿只有他們才是基督教裡的學者,其他有相同學歷的基督徒卻不算數,甚至,那些「基督徒學者」可能已在學界裡不活躍和思想陳舊,但仍然享有崇高地位。其中原因正是,那一類「基督徒學者」被視為正統和安全,他們講的話、寫的書,和他們認可的後輩和接班人,都是正統和安全的,其他的就沒有這保證了。這個本是可體諒的,但問題是,那些「基督徒學者」未必是恰當的學界代表,信徒們卻視他們為學術權威,然後不理會別人所說的!由此可見,追求正統的道統心理早就在教會文化裡成為深層構構一部份,甚至危害著教內知識產生機制。若有一學者不夠循規蹈舉,倒會批評正統人士,他早晚會被踢出正統圈子,即使沒有明明地被排擠,卻已經被那圈子的人疏遠,老死不相往來,這跟「無朋友做」有何分別?

總結來說,這就是為甚麼我說,今天很多教會裡的友誼往往被一種志同道合式的淡薄友誼所「污染」,因這類志同道合式的友誼有意無意地把友誼的價值看得很低。基於種種社會文化因素,這類「污染」在華人福音派尤其嚴重。我知道很多信徒皆不願承認這點,然而,我卻未曾看過有人成功反駁,而事實上,很多在基督教機構裡工作過的信徒、或離開教會的朋友,都曾經「領教」過這些教會文化。他們會告訴您,這是真實不過的。

五,結語

我想提出的是,友誼需要長時間來建立,在那連續的長時間內,大家在生活上有深入的同甘共苦,並因此產生關懷,而不是純粹的在場但沒有交往。這解釋了為甚麼中小學裡長時期地相處的同學那麼容易成為朋友,且友誼持久。連續是頗重要的。有些人以為五、六年不再找您,突然碰見再談仍會一見如故。這可能性極低,即或有,大概只是因為之前大家已經有很好的友誼基礎(香港人所謂的「食老本」)。可惜的是,現在的社會生活方式對於建立此類關係並不有利,而教會裡──尤其使命感強烈和使命觀狹窄的教會──卻又有太多人把友誼建基在「志同道合」條件之上,甚至視友誼為手段而已。半打趣半苦笑地作結,古語有云:「人生得一知己,死而無憾」,今天,或許人生得一朋友,已可死而無憾。

(還有沒有其他產生友誼的方式呢?我想是有的,也許一個純粹多年來有思想交流的人(重點是純粹)、或一個逢 call 必到的純粹玩伴(重點是純粹)、或一個思想單純地視全世界的人都是好朋友的人,也會在患難時顯出真情。重點大概是,友誼雖不是愛情,但始終也要有點慷慨和無條件的成份,這類關係要被視為具有本然價值,並且是很高的價值。或許我上文提供的,只是令人漸漸視友誼為具有很高的本然價值的常見方式,但對某些人來說,這本是他們待人接物的常態。)

八月 4, 2011

「棟」與「楝」

Filed under: 其他 Miscellaneous — 張國棟 @ 10:44 pm

偶然發現又有人寫錯我的名字,所以想在這裡說一說,「棟」與「楝」是很不同的兩個中文字!

音:凍,動

意:房屋的正梁。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子於鄭國,棟也。」

倉頡碼:DDW

音:練

意:植物名。楝科楝屬,落葉喬木。羽狀複葉,小葉呈卵形或披針形。花序呈複總狀,花軸﹑花梗及萼皆有細毛。果實呈核果狀,種子為長橢圓形,稱為「金鈴子」,可供藥用。

倉頡碼:DDWF

資料來源:字義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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