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死你」
張國棟
在香港有「睇死你」一個講法,其大意是,判定(睇)和深信別人的品格準是如此,認為那人死性不改(死),而那品格通常都是負面的,因此遲早會碰釘和 闖禍。例如,有人會說:「我早就『睇死』他是個優柔寡斷[按:文章刊登後才發現這錯處,應為「膽小怕事」]的人。看!現在有少少變動他就想退出了。」作為一個多受西方教育的人,我總是想不通為甚麼我認識的 很多香港人──和香港教會裡的人──那麼愛「睇死」別人,並且還要引以為榮地到處分享自己這些「睇死」別人的意見──即使這與搬弄是非無異。
一.憑甚麼「睇死」別人?
正如前文〈友誼為何物〉 曾指出,當代社會流動性太大,一個人往往沒有空用十年八年的時間近距離地認識一個別人。即使您在網上每星期都「見到」某人,您對他的認識還是九牛一毛。那 麼,我們有理由懷疑那個「睇死」的根據是否足夠。想到這些,一個稍為有理性、會反省和有正義感的人都應該會卻步,反問自己憑甚麼「睇死」別人,因為受害者 往往會被排擠和失去發揮機會。
上述道理很簡單的吧,弄得深奧也可以。例如人類認知心理有一個普遍缺憾,叫做確認偏差(confirmation bias )。例如(今次來個正面的例子),一旦我認定你這位同學是聰明人,你就是聰明人,當我看到你快捷地完成習作,我會樂見自己看法得到了證據支持,向自己和別 人宣佈你真是聰明。然而,當我看到你某次一籌莫展,我會訴諸環境因素來解釋掉,例如我會幻像你可能那天精神不好,或老師出題有誤導、你解決不了也是情有可 原等。這個普遍的認知心理偏差令人把頑固信念誤以為理性判斷,若那頑固信念是負面的,就是「睇死」別人。如何避免自己自然地進入了這種思維呢?您可需要深 厚的自我反省和鞭策能力,若沒有,便多點提出來請教不同的人,包括經常批評你的人。多人思量後仍然得出相似判斷,那個「睇死」可能才沒有甚麼確認偏差。
若問「你憑甚麼『睇死』人?你很熟悉他整個人的性格和生平嗎?」,十居其九我們是答不出來的。那些只是頑固信念使然,當想法鐵定了,很容易就會 進入「加鹽加醋」的地步,即幼稚地幻想自己測透了對方每一事背後心裡在想甚麼,儘管自己掌握的資料少得可憐。又因為確信自己看得很準,於是毫不介意到處分 享,整個情況徹頭徹尾地就是搬弄是非,令受害人永不超生,到處被人白眼。
雖然上面說了一些認知心理學對「睇死」人的看法,又提到多受西方教育的我很難接受人們動輒「睇死」人,但這不表示凡有博士學位或凡矢志追求學問 的人皆不會「睇死」人。在某類特別強調革命性洞見多於辯證的思潮裡,「睇死」人可謂普遍定律。這類學問要求修習者語不驚人死不休,必須獨排眾議,加上他們 (自以為)熟讀別人的思想,於是傾向斷定別人的拙劣思想早就被他們摸透了,對方任何說話只會在既定詮釋框架過濾。在這氛圍下,如果當事人的性情本來就帶有 點狂狷,便會一拍即合。如此,博士學位非但沒有保證當事人公平和小心,他們對別人的「睇死」倒會更加義無反顧和「加鹽加醋」,因他們已當了自己是法官。
二.教會裡也多有「睇死」別人
除了第一節的常識理由外,在基督徒群體裡,我們有更多理由拒絕這個自以為能夠洞悉別人的自信。因為基督教相信人性軟弱,人不應自以為可以判斷一 切;對人蓋棺定論,應是神的工作。再者,耶穌教導不要論斷人(路六,一般來說,人們對「論斷」的解釋跟我這裡的「睇死」十分接近)。使徒保羅正是這樣想, 即使他在一些人事糾紛之中有所堅持,他還認為自己可能有錯,因此願意聽候神的最後判決:「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
既然有這麼多聖經明文批評,為何「睇死」人仍然在教會裡流行,甚至有些傳道人或教會領袖極好此道?在回答這問題前,讓我舉些例子來深化一下。例 如,有信徒會因為你表達過少許疑惑,認為你信心不足,就急急把你分類為「有問題人士」,日後你做甚麼,他們都會特別傾向用有色眼鏡來看你。無獨有偶,近日 剛好有一美國福音派教會的調查顯示,年青人不願意返教會的其中一個原因正是他們感到教會不容許他們提出疑惑(參考)。
當一個很率直的人信了主,在教會裡生活,漸漸活得合符教會的期望,身邊的人會對他看得很正面,對他的性格或意見也能包容。然而,一旦他「行差踏 錯」,例如跟一個未信主的人來往甚密,後來還拍起拖來,他遭受的待遇會一百八十度轉變。留意,我不是說人們批評他不應該與未信者拍拖這點,這點雖然是我有 保留的,但在本例子我要點出的是人們在別的事上對他出現無根據的轉變。從前他說話坦率時,人們會會稱讚他忠直,會想想 聖靈藉他有甚麼提醒;現在坦率直說,人們會挑剔他態度不夠友善,或督責他不懂做人處世。當人們開始「睇死」他,並且「加鹽加醋」,就會不介意在自己不知的 事情上幻想他會怎樣碰壁。例如,即使他們不知道他在工作上的困難,一見到他被解雇,就會猜疑一定是他不懂做人處世,得罪了同事和上司,或被神懲治了。說回 他那段與未信朋友的感情,無論那是多麼真實和大家付出了多麼大,只要他有半點不順利,例如他分享在拍拖時的不愉快經歷,人們第一個反應都是把問題全都推在 他與未信人拍拖這一點上。其實幾乎任何情侶──包括最敬虔的信徒──都會有鬧不和的日子吧!
舉個真實例子:昔日某傳道人因政治立場不同而被逼自動辭職,我聽過有一位傳道人把那被逼退的人講成整個人格都有問題,又指罵他思維能力低但卻不 自量力。但其實那批評者根本不認識那被批評的,一切只是道聽塗說。他只不過是「睇死」了對方後,就一股惱兒把所有最差最壞的罪名都加在對方身上,幻想對方 準是如此如此,「加鹽加醋」,唯恐天下不亂。傳道人對自己的同行的不愉快事件可以有如此不留情面的評價,並且不介意在別人面前「睇死」另一位立志全時間事 奉的主內弟兄,實在教人目瞪口呆。
三.信仰裡的盼望和寬容去了哪裡?
但始終教人莫名其妙的是,為甚麼基督徒也那麼愛「睇死」人。聖經明明地禁止論斷人,保羅身體力行地在堅持己見之同時願意承認可能有錯,而整個基督教均主張人有罪性。那麼,信徒──包括傳道人──豈不要不斷自省和懺悔,免得落在「睇死」人的罪裡?
我暫時想到可有四個原因。一,教會很多時要求有即時和簡便的答案,尤其是善惡因果的幼稚思想,所以人們急急地就要對某人或某事作個判斷。二,教 會生活也有點功利,人人都要想自己和別人有甚麼恩賜,適合做甚麼事奉;而要回答這些問題,就需要先把自己和別人定性。三,華人教會文化還是無法擺脫心底裡 對非基督教的中國式君子聖人思想的趨慕,中國式的聖人常被描述為一個洞悉天下事的智者,也許今天以教內學者或矢志追求學問的文化人自居的人,也不自覺地自 以為是聖人智者,要為萬世開太平,判別人世間一切事。雖然這是一個很不符合基督教的思想,但似乎卻流行著。這一點,與香港教會流行的那個「先知」情操一脈 相承,當某人自以為要力排眾議地做個上帝真理的勇士,以改革教會,心底裡可能正有這種聖人夢。四,有些人因為接受了某套有政治含意的意識形態(例如右 傾),便會對敵對意識形態裡的人批評得極不留情面,任何標籤盡都拿出來,還要聲稱自己很理性和公平。正如上文所提及的那位批評另一傳道人的人,正是十分活 躍地支持某個教內社關運動,而被批評者卻走進了敵對意識形態,無怪乎他即使無足夠資料也要把對方罵到一無是處,幻想出對方尚有更多缺憾。
四.可以怎樣?
我的回應很簡單,請問信仰裡的盼望和寬容去了哪裡?林前十三章說: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滿口仁義道德並且愛心爆棚 的您若真的愛您的弟兄姊妹,就要對他們有包容、盼望,就如保羅深信神復活的大能可以令每一個信徒的生命質素有所改變。我們(包括那些傳道人和學人)豈不經 常教導別人說,大家都是主內一家的嗎?那麼,這些競爭、標籤、「睇死」、「加鹽加醋」等,豈不應該被視為一種惡嗎?再者,這些意見分歧往往不足為生命攸關 的猶如神學異端的嚴重錯誤,各位何不對對方多點寬容?何不嘗試多點解怨?請勿忘記,不解怨在聖經也是罪來的(提後三)。
(本文得一友人評閱,謹此致謝。)


